注意事项
A.设于赛场外的比赛报到处将于比赛前30分钟开放,指挥或参赛者代表必须于赛前携带参赛者通行证办理报到。
B.参赛时需按出场次序出赛,不得延误赛程,迟到的参赛者将于唱名三次不到后取消参赛资格,但如有突发情况经比赛场地主管同意者不在此限。
C. 进入决赛的参赛者名单将于该组别的初赛结束后张贴于大会服务台的告示板,决赛的结果将于大会闭幕式中公布,参赛者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应于结果公布后一小时内填具(抗议及上诉表格)向大会服务台提出,逾时不予受理。
D. 独奏的伴奏者和大合奏的指挥者均无年龄限制,亦不作为选手论,不提供获奖证书。不需要缴纳参赛费,但需要缴纳通行证费用.大会保留审核选手资格之最终决定权。
E. 进入决赛的各组非前三名者,请于闭幕式后至大会服务台领取证书,两人或以上组别的证书必须由领队签收领取。
F. 重奏、合奏项目,获奖证书提供给团队及团队成员,奖杯、奖牌和获奖口琴只提供给团队各一个,团队成员如需要,请向组委会缴纳费用后(奖牌25元/枚;奖杯100元/个;口琴: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888元,第三名600元),口琴节闭幕以后提供邮寄,邮费自付。
G. 所有相关获奖物品及证书大会一律不予邮寄,在口琴节闭幕前没有领取相关获奖物品及证书大会将予以销毁,请安排人员现场领取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H. 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口琴节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I. 凡因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予退费。
J. 通行证不得涂改、不得转借,口琴节期间大会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抽查身份证件核对通行证、参赛证,如果发现证件转借,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没收通行证并请出会场。没有相关证件不得进入口琴节相关场所。
K.所有邀请嘉宾和评委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他参加人员请自行购买保险。
L.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推迟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